信阳新闻网欢迎您!

拒绝隔离还伤害民警 陕西留坝:一女子因妨害公务获刑八个月

2020-04-08 16:18:17 来源:检察日报
欢迎订阅《信阳手机报》移动用户发送短信 XYSJB10658300即可开通 3元/月 不收GPRS流量费

已经出现发热等症状,却无视法律,拒绝隔离待察,故意吵闹,抓伤、咬伤警务人员。近日,一起备受社会关注的涉疫情防控妨害公务案,经陕西省留坝县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公开开庭审理,并当庭宣判。被告人田某犯妨害公务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零二个月。

检察机关指控,1月30日,留坝县火烧店镇工作人员在持续开展的“外出返乡人员排查”工作中,查出该镇村民田某有外出经历,并出现发热等症状。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规定,田某应作为疑似病例,连同其家属一同被送往该县集中隔离点隔离待察。田某拒不配合医务人员工作,不听劝阻、不戴口罩、执意要离开隔离点,与执勤警务人员、医务人员发生争吵,并抓伤、咬伤警务人员。案发后,民警依法对田某采取强制隔离措施。在审查起诉期间,田某经法治教育后,自愿认罪认罚。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田某在疫情防控期间,使用暴力阻碍人民警察执行公务,其行为已构成妨害公务罪,检察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量刑建议符合事实和法律规定,遂作出上述判决。被告人当庭表示服判。

编辑:@海荣 投稿
  • 报晓风
  • 信阳日报微信信阳日报微信
  • 掌上信阳微信
  • 信阳日报新浪微博
  • 信阳日报腾讯微博

请您文明上网、理性发言,并遵守相关规定。网友评论

验证码:

网友评论仅供其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信阳新闻网立场。

评论列表
还没有评论,快来抢沙发吧!
回到顶部

工信部备案:豫ICP备09044067号

河南省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01201517001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 编号:1910522

豫公网安备:41159002000089号

河南省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受理和处置管理办法

信阳网络辟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