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同打造美丽人居环境】我市发布第11号总林长令 全面加强鸟类保护 营造和谐生态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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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阳日报全媒体记者 高晶晶
昨日,记者从市林业局了解到,我市第一总林长和总林长共同签发了信阳市第11号总林长令——《关于全面加强鸟类保护工作的令》,要求全面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河南省保护鸟类活动和打击非法捕猎贩卖鸟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聚焦责任落实、执法监管、宣传共治等重点任务,切实加强鸟类保护工作。
压实各方责任,凝聚保护合力。各级林长要切实履行鸟类保护第一责任人职责,将鸟类保护工作纳入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和生态文明建设重要内容,加强组织领导、统筹协调和督促检查。各县区要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确保各项保护措施落地见效。各相关部门要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形成协同高效的工作格局。健全网格化管理体系,充分发挥基层管护机构、护林员、网格员的前哨作用,压实对候鸟迁飞通道、集群活动区、繁殖地、越冬地以及自然保护地、农林接合部、城市公园等重点区域的巡护值守责任。鼓励和支持社会组织、志愿者及公众积极参与鸟类保护工作,推动形成政府主导、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鸟类保护新格局。
依法严厉打击,保持高压态势。各县区要组织林业、公安、市场监管、交通运输、网信、邮政等部门,深入开展保护鸟类活动和打击非法捕猎贩卖鸟类专项行动,紧盯“捕、运、售、食、玩、宣”等关键环节,对破坏野生动植物资源的违法犯罪行为进行全链条打击,及时查办案件。
强化宣传引导,营造爱鸟风尚。各县区要整合媒体资源构建宣传矩阵,广泛深入开展鸟类保护宣传教育,增强全社会爱鸟护鸟意识。要结合信阳鸟类资源特色,制作推出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科普宣传品,普及鸟类保护法律法规和科学知识,充分展示保护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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