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阳新闻网欢迎您!

明港勤务大队专项整治行动中查处一起酒驾违法案件

2020-08-06 11:43:19 来源:信阳晚报
欢迎订阅《信阳手机报》移动用户发送短信 XYSJB10658300即可开通 3元/月 不收GPRS流量费

为有效遏制夏季酒醉驾行为有所抬头,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日前,明港勤务大队按照上级公安机关安排部署,积极开展夏季酒醉驾专项整治行动。

8月1日夜晚9时许,明港交警在明港建设路开展夏季酒醉驾专项整治行动。当对一辆号牌为豫S3**00的黑色小型汽车进行例行安全检查时,执勤人员发现该车驾驶员满脸酒晕,三名乘客也是满副醉态,车内阵阵酒气扑鼻而来。经呼吸式酒驾测试仪检测,结果显示该驾驶人酒精含量为23MG/100ML,涉嫌构成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违法行为。经民警调查得知,该车驾驶人丁某富系平桥区邢集镇尖山村某庄人,今年58岁,是复转军人,持A2驾驶证,其常年在外地工作,平时只能通过微信和战友之间保持联系,近期战友们得知丁某福回到老家明港,便相约在“八一建军节”这天为老战友“接风”。8月1日中午,几位老战友携家带口于明港镇杨楼路口某饭店相聚,期间举杯畅饮,喝了若干白酒。午饭后,大家相谈甚欢,直至吃完晚饭后8点40分才离开饭店。丁某富自认为中午喝的酒并不多,而且还休息了一个下午,酒也早该“醒”了,便心存侥幸地开车送战友回家。当其行驶至明港建设路时,被执勤交警当场查获。明港交警对其作出罚款1000元,驾驶证记12分,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的行政处罚,其所持的A2驾驶证也将降级为B1B2驾驶证。

战友相聚本是幸福之事,却因酒驾被处罚而乐极生悲。明港交警友情提示:驾车不是儿戏,酒后别当司机;开车滴酒不沾,出行一路平安。(李代余 田连合)


编辑:郑琦
  • 报晓风
  • 信阳日报微信信阳日报微信
  • 掌上信阳微信
  • 信阳日报新浪微博
  • 信阳日报腾讯微博

请您文明上网、理性发言,并遵守相关规定。网友评论

验证码:

网友评论仅供其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信阳新闻网立场。

评论列表
还没有评论,快来抢沙发吧!
回到顶部

工信部备案:豫ICP备09044067号

河南省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01201517001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 编号:1910522

豫公网安备:41159002000089号

河南省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受理和处置管理办法

信阳网络辟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