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阳新闻网欢迎您!

珠海缓征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 房产开发项目可延期3月缴纳

2020-03-30 17:30:43 来源:南方日报
欢迎订阅《信阳手机报》移动用户发送短信 XYSJB10658300即可开通 3元/月 不收GPRS流量费

27日,珠海市自然资源局发布《关于应对疫情缓征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的通知》(下称《通知》)明确,3月19日起至疫情防控期结束后3个月内,房地产开发项目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可延期3个月缴纳。

《通知》称,缓缴措施适用于珠海城市规划区范围内,按《珠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征收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的通知》规定需缴交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的房地产开发项目。

申请缓缴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的项目,由企业向自然资源部门提交《疫情防控期间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缴费承诺书》,经核实属于缓缴范围的,自然资源部门同步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并出具缴交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的《珠海市非税收入缴款通知书》。企业在承诺缓缴期限内应按《珠海市非税收入缴款通知书》金额一次性足额缴交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并及时将缴交凭证《广东省非税收入(电子)票据》交回自然资源部门。

《通知》指出,对于虚假承诺、不履行缴费承诺的企业,相关部门将按规定列入信用管理失信名单,提请各部门联合惩戒,并依法追缴,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由企业承担。疫情防控期结束时间以珠海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通知为准。

编辑:@曲沛 投稿
  • 报晓风
  • 信阳日报微信信阳日报微信
  • 掌上信阳微信
  • 信阳日报新浪微博
  • 信阳日报腾讯微博

请您文明上网、理性发言,并遵守相关规定。网友评论

验证码:

网友评论仅供其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信阳新闻网立场。

评论列表
还没有评论,快来抢沙发吧!
回到顶部

工信部备案:豫ICP备09044067号

河南省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01201517001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 编号:1910522

豫公网安备:41159002000089号

河南省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受理和处置管理办法

信阳网络辟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