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保寿险青海省分公司3・15 以案说险——严守金融产品适当性管理,远离网络营销不当推介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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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产品适当性管理是保护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的重要制度,要求金融机构根据消费者的风险承受能力、投资经验、财务状况等,推介合适的金融产品。但部分不法分子利用网络营销的便捷性,无视适当性管理规定,对消费者进行金融产品不当推介,导致消费者资金受损。为防范此类风险,特发布本风险提示,人保寿险青海省分公司提醒广大消费者提高风险识别能力,拒绝不当金融产品推介。
案例警示
刘女士作为金融投资新手,风险承受能力较低,在网络平台看到某“金融理财师”推荐的一款高风险理财产品,对方只夸大产品“年化收益超20%”,未提及任何风险,也未询问刘女士的风险承受能力、投资经验等信息,便诱导其扫码购买。刘女士被高收益吸引,未做任何风险评估便投入10万元,后续因市场变化,该产品出现大幅亏损,刘女士本金损失过半,此时才发现该“金融理财师”并无金融产品销售资质,相关产品也未在监管部门备案。
风险提示
人保寿险青海省分公司温馨提示,网络营销中金融产品不当推介行为暗藏多重风险:无资质机构/个人通过社交平台、短视频平台引流,不具备金融产品销售合法资质,所推介产品多为非正规产品,甚至是虚假产品;刻意违背适当性管理规定,不向消费者了解风险承受能力、投资经验、财务状况等信息,盲目向低风险承受能力消费者推介高风险金融产品;只夸大产品收益,刻意隐瞒产品潜在的市场风险、信用风险等,误导消费者对产品属性和风险做出错误判断;以“内部产品”“专属福利”为噱头,冒用正规金融机构名义进行产品推介,降低消费者警惕性;部分正规机构的个别销售人员为追求业绩,也存在弱化风险、夸大收益的不当推介行为,违反适当性管理要求,导致消费者资金损失。
专业建议
1.配合做好风险测评:通过正规金融机构购买金融产品时,主动配合机构完成风险承受能力测评,客观真实填写自身财务状况、投资经验、风险偏好等信息,明确自身的风险承受等级。
2.核实资质与产品信息:通过金融监管部门官网、正规金融机构官方渠道,核实营销主体的销售资质和金融产品的备案信息,拒绝购买无备案、非正规的金融产品。
3.拒绝不当产品推介:牢记“风险与收益并存”,对未了解自身风险承受能力便盲目推介的金融产品、只夸大收益不提及风险的推介行为坚决拒绝,不购买超出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金融产品。
4.主动了解产品风险:购买金融产品前,认真阅读产品条款、风险提示书等资料,主动向金融机构工作人员询问产品的投资方向、风险等级、收益计算方式等关键信息,做到明明白白投资。
5.依法维权化解纠纷:若遭遇金融产品不当推介并造成资金损失,妥善保存聊天记录、产品推介截图、交易凭证等证据,通过金融机构官方客服热线、线下网点反馈,或拨打 金融消费投诉热线、向金融监管等相关线上渠道投诉,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金融产品适当性管理是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防火墙”,而网络营销中的不当推介行为,本质是不法分子或个别违规人员利用消费者的贪利心理和信息差,突破适当性管理底线实施误导销售。消费者应树立理性的投资观念,主动学习金融知识和适当性管理相关规定,通过正规渠道购买金融产品,拒绝不当推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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