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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感而发|诚信参考 做有信之人

2020-07-07 08:57:00 来源:信阳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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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晶晶

高考开考,万千考生信心百倍步入考场。诚信参考对考生、对家有考生的父母也是一场测试。

《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明确规定,严禁在国家教育考试中作弊,性质影响恶劣的要受法律制裁。在已经施行的《河南省社会信用条例》中,第三十三条第四则规定,考试中作弊属于严重失信行为。作弊、替考、提供作弊器材、组织作弊等行为都涉及违法违规,必须杜绝。失信行为要被联合惩戒。

诚信参考,事关社会公平公正。作为国家选拔考试,高考从形式到内容都经过严格、严密论证、设计、组织、实施,目的就是确保所有考生的利益,为国家发现人才、培养人才、储备人才。公平公正的比试才有意义。弄虚作假、失信违法,都是对公平公正标准的践踏,对社会诚信制度的挑战,必须严惩。

人而无信,不知其可。高考是考生人生中一次重要考试,却不是唯一的考试。十年寒窗,今朝赴考,要的就是进入大学,赢得一个光辉灿烂的新起点。失信对考生、对参与作弊行为的人,都是抹不去的人生污点。希望广大考生珍惜高考机会,维护高考公平公正,做有信之人。


编辑:郑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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