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阳新闻网欢迎您!

探访女子戒毒所:戒毒人员有高中生也有准警花

2016-06-24 09:04:52 来源:来源:大河网-河南商报
欢迎订阅《信阳手机报》移动用户发送短信 XYSJB10658300即可开通 3元/月 不收GPRS流量费

探访女子戒毒所:戒毒人员有高中生也有准警花

  省女子戒毒所戒毒人员正在积极接受矫治

  河南商报记者 王春胜/摄

  13岁被母亲打了5巴掌

  她走上“吸毒之路”

  在省女子戒毒所中

  最小的只有16岁

  有的是事业单位干部

  有的是警校毕业准警花

  在省女子戒毒所中

  最小的只有16岁

  有的是事业单位干部

  有的是警校毕业准警花

  河南商报见习记者

  李冰冰

  当前,女性吸毒现象日趋严重,已引起社会的普遍关注。河南省女子强制隔离戒毒所(简称女子戒毒所)统计数据显示,该所目前收治戒毒人员共1011人,截至目前累计收容矫治各类人员1.8万余人,改好率达95%以上。

  6月22日,河南商报记者探访了女子戒毒所,这里的戒毒人员有高中生,也有事业单位的中层干部和警校毕业的准警花。是什么原因导致她们走上这条路?

  【人物故事】

  被母亲打了几巴掌

  13岁走上吸毒之路

  今年20岁的戒毒人员小花(化名),13岁辍学,在酒吧工作期间染上了毒瘾。18岁那年,她被警方发现吸毒后进行强制隔离至今。不过,再过55天她就要回家了。

  她说,小时候吃了不少苦,从小被父母抛弃,一直在姑奶家里长大。直到12岁那年,她回到了亲生父母家里,本想可以享受到家庭的温暖,没想到一直无法融入这个家庭中。与兄弟姐妹相处不好,父母还经常打骂她。

  “记得有一次,我姐书里夹的一百块钱丢了,说是我拿的。我真的没有拿,我父母还有兄弟姐妹都说是我拿的,还说我是没人要的野孩子。我心里特别自卑,从小不在父母身边长大,我姑奶家境不好,家里炒菜都没放过油。”小花说。

  有一次,因为和弟弟发生争执,母亲扇了她5个耳光,这5个耳光让她彻底心灰意冷。之后,她离家出走。

  离家出走后,小花结交了一些社会上的朋友,朋友告诉她,注射一针就可以忘记所有痛苦,忘记过去,重新开始。在朋友的劝说下,她注射了人生第一针海洛因,那年她才13岁。“就是因为我妈打我,感觉回家没有意义,那个家对我来说太陌生了。”小花说。

  之后,她为了生计在酒吧工作,用挣来的钱买毒品。“从15岁开始天天吸,一天不吸就觉得活着没意义。”小花说。18岁时被警方发现并被强制隔离。

  现在不能说是后悔

  本来沾上毒品就是不幸

  小花说,对于过去的吸毒行为,现在不能说是后悔,因为本来沾上毒品就是不幸。“刚来戒毒所时,每天晚上都会告诉自己,我一定是成功戒毒的那一个,我觉得我跟别人不一样。后来觉得自己说这话很傻,因为复吸的人太多了。我说可以戒掉,很多人不相信,我会用实际行动证明给大家看。”

  小花是女子戒毒所二大队5班的戒毒人员,据她的班级老师介绍,班里有二十多个人,从17岁到49岁,有首次吸毒的,也有在戒毒所往返20多年的,有些吸毒“老资格”比戒毒所员工在这里的时间都长。

  【原因】

  好奇、消除烦恼

  朋友教唆、毒贩拉拢

  在女子戒毒所里戒毒的人员中,有17岁的高中生,有事业单位的中层干部,也有警校毕业的准警花,所内现执行强戒的人员最小的16岁,最大的近60岁。

  工作人员介绍说,从整体看,她们吸毒的原因有以下三类:

  1.好奇心驱使。

  很多吸毒人员是因好奇,想尝试,甚至一部分女性吸毒是为了减肥,为了美丽。

  2.消除烦恼。

  很多吸毒人员最初吸毒是因为在生活中遇到了烦心事,为了逃避现实、麻醉自己而吸毒。

  3.朋友教唆、毒贩拉拢。

  一般分两种情形,一是本人明知是毒品,却抱着“一次不会上瘾”、“朋友之间拉不下面子”、“吸毒是时尚”等错误的想法;二是本人不知道是毒品,被骗吸毒。

  【分析】

  80%以上的戒毒人员

  是因家庭不幸福

  据女子戒毒所工作人员介绍,这里的戒毒人员中,80%以上家庭不幸福,一部分是从小生活在不健全的家庭中,单亲家庭、孤儿、由非父母的人抚养等情况占绝大部分;还有一部分是成年以后自己的婚姻不幸福,如离婚、家庭暴力、丈夫外遇等情况;另一部分是小时候自己的家庭不幸福,成年后的婚姻也比较失败,二者皆有的人员。

  另外,吸毒人员的文化程度普遍较低,高中以下占90%以上。

  吸毒人员周围往往有其他吸毒人员,他们对吸毒人员的影响非常大,吸毒者逐渐脱离了正常的社交圈子,生活在“毒圈”中。

  吸毒人员往往伴随其他违法犯罪行为。吸毒耗资巨大,吸毒者为了满足毒瘾,大多有违法犯罪行为,如盗窃、抢劫、贩毒等,女性以卖淫最为普遍。

编辑:陈强
  • 报晓风
  • 信阳日报微信信阳日报微信
  • 掌上信阳微信
  • 信阳日报新浪微博
  • 信阳日报腾讯微博

请您文明上网、理性发言,并遵守相关规定。网友评论

验证码:

网友评论仅供其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信阳新闻网立场。

评论列表
还没有评论,快来抢沙发吧!
回到顶部

工信部备案:豫ICP备09044067号

河南省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01201517001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 编号:1910522

豫公网安备:41159002000089号

河南省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受理和处置管理办法

app手机客户端
信阳网络辟谣
订阅手机报 信阳手机报
拒绝野味 远离病毒 信阳手机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