卖“答案” 3个月骗30多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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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制晚报讯(记者 温如军)“作弊入刑”、“3年禁考”,“史上最严高考”将至,仍有人顶风作案,在网上叫卖高考真题、出售“作弊器”。法制晚报(微信ID:fzwb_52165216)记者注意到,近一周时间,不少地方曝光了一些典型案例。教育部网站消息,目前已经破获涉考案件十余起,抓获犯罪分子170余人。
6月3日,鹤壁警方接到线索称,辖区内有人在网上非法买卖高考作弊发射器和接收器。当天上午,鹤壁网安民警在淇滨区一宾馆内抓获犯罪嫌疑人杨某某、武某某,当场缴获笔记本电脑6部、手机17部、身份证22张、银行卡23张、发射器14部、接收器265部、作案车辆一部等。目前,犯罪嫌疑人已被刑拘。
今年3月,犯罪嫌疑人张某好和张某杰在郑州市金水区三全路一小区租房,合伙开设一家教育咨询公司,并招募杨某、孟某某、段某某、田某、李某某等5人为员工,在网上售卖高考真题试卷和答案。
6月7日,山西太原成成中学考点,“凡携带手机等违禁物品进入考场一律视为作弊”的公告格外显眼 摄/武俊杰
据交代,他们在网上搜索历年高考试题和一些著名高中发布的高考真题和答案,一番“包装”后,加入考生家长群中,发布“购买高考押题试卷,能提高高考分数”等一些广告,然后再以300元至5000元不等的价格出售试卷及答案。6月4日凌晨,郑州市公安局东风路分局实施行动,端掉该团伙两个从事诈骗活动的场所,抓获涉案人员7名。经查,该团伙3个月骗了30多万元。另外,四川达州两男子网上兜售高考作弊器材被刑拘。
据教育部网站消息,2016年高考在即,各地公安机关根据统一部署,严厉打击组织考试作弊、代替考试等涉考犯罪活动。目前已破获涉考案件十余起,抓获犯罪分子170余人,清理涉嫌贩卖考题、答案和作弊器材等各类违法信息6000余条。
刑法修正案(九)第二十五条新增3个罪名,分别是组织考试作弊罪,非法出售、提供试题、答案罪和替考罪,规定为他人实施考试作弊提供作弊器材或者其他帮助的,最高可判处七年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文/记者 温如军 综合《大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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