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阳新闻网欢迎您!

3类人可购通州商务型公寓

2016-05-07 15:09:06 来源:法制晚报
欢迎订阅《信阳手机报》移动用户发送短信 XYSJB10658300即可开通 3元/月 不收GPRS流量费

  
  法制晚报讯(记者 陈斯)通州区五河交汇处推出的新类型房屋——商务型公寓,将参照本市商品住房限购条件,只有三类人群可以购买。
  为促进通州区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经市政府批准,昨天,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通州区人民政府联合发布《关于加强通州区商务型公寓和商业、办公项目销售管理的通知》。
  只有三类人群可购买商务型公寓
  《通知》明确,购买通州区商务型公寓的家庭必须符合以下条件之一:没拥有住房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含驻京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家庭、持有有效《北京市工作居住证》的家庭,下同)或单身人士;已拥有1套住房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在本市没拥有住房且在本市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5年(含)以上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


  《通知》规定,通州区商务型公寓暂停向以下家庭出售:已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本市户籍单身人士及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已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无法提供在本市连续5年以上缴纳社会保险和个人所得税缴纳证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
  商务型公寓
  将核入住房套数
  《通知》明确,通州区新建商业、办公项目应当按照规划用途销售,只能出售给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且上述单位购买后再出售时,仍须出售给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
  《通知》规定,文件发布次日起,居民家庭购买的通州区商务型公寓,今后在核验购房资格时计入该家庭的住房套数。5月5日前已由居民家庭或个人购买的通州区商务型公寓和商业、办公项目,再次出售时可按之前的相关规定执行。
  解读
  继去年升级通州区域住房限购之后,此次出台的措施,强化通州范围内的商务型公寓和商业、办公项目这三类房屋的销售管理。这也标志着,在通州买房的门槛再次同步提高。
  今后,居民想要购买通州区商务型公寓,应满足本市住宅限购条件,商业、办公项目销售对象也限定为企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不再对居民销售。
  商业项目投机改住宅 需予以规范
  北京市住建委有关负责人表示,北京城市副中心建设是落实京津冀协同发展这一国家战略的重要内容,是市委、市政府当前和未来一段时期的工作重点,房地产市场的健康稳定发展,对于城市副中心建设十分重要。
  去年8月出台《关于加强通州区商品住房销售管理的通知》后,政策效果良好,有效遏制了通州区住房市场过热势头。但在非住宅市场,包括商务型公寓,以及规划用途为商业、办公但开发设计或改造成具有独立厨卫、上下水等用于居住的项目,还存在投机炒作。
  商业、办公用房被改为居住使用,卖给分散的个人,不仅减损区域未来产业承接能力、发展空间,也会带来人口大量无序涌入的隐患,影响城市副中心的长远发展,有必要依法予以规范。本次适时强化此类项目的销售管理,充分体现了北京市对于城市副中心建设和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高度重视和坚定决心。短期看,将有效降低通州房地产市场热度,长期看,将有利于区域长远健康发展。
  商务型公寓非传统“商住房”
  商务型公寓并不是传统意义的“商住房”,而是一种只在通州五河交汇处存在的新类型房屋性质。
  据通州区政府相关人士介绍,这一举措,是基于商务型公寓本质上属于区域性居住资源,属地政府有责任加强统筹管理安排,挤出这部分投机投资需求,有利于保护和满足在该区域实际工作和生活家庭的居住需要,服务区域发展。
  新政要求,对于通州区新建商业、办公项目,今后将按照规划用途销售,不卖给居民,只卖给单位。
  北京房协秘书长陈志认为,商业、办公类项目的配置,是为未来产业发展提供载体和物理空间,要有利于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开发企业应严格按照规划用途开发、建设、销售和经营。改变规划用途的做法,不但严重扰乱当前通州房地产市场,也会阻碍未来产业健康发展,影响城市副中心的建设。
  法制晚报(微信ID:fzwb_52165216)记者了解到,目前看,商务型公寓属于通州特有的一类产品,其他区基本没有。居民投资炒作商业、办公类项目的现象,在通州区也相对突出,本次只针对该区商务型公寓和商业、办公类项目的销售做出规范。
  据了解,对其他各区类似项目的销售管理,也在同步深入调研之中。文/记者 陈斯
  (相关报道见a05版)


编辑:陈强
  • 报晓风
  • 信阳日报微信信阳日报微信
  • 掌上信阳微信
  • 信阳日报新浪微博
  • 信阳日报腾讯微博

请您文明上网、理性发言,并遵守相关规定。网友评论

验证码:

网友评论仅供其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信阳新闻网立场。

评论列表
还没有评论,快来抢沙发吧!
回到顶部

工信部备案:豫ICP备09044067号

河南省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01201517001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 编号:1910522

豫公网安备:41159002000089号

河南省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受理和处置管理办法

app手机客户端
信阳网络辟谣
订阅手机报 信阳手机报
拒绝野味 远离病毒 信阳手机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