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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境电商最大争议:FBA卖家是零售商,还是亚马逊的供应商?

2026-06-12 16:06:22 来源:信阳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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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从供应链控制权看:FBA卖家并不具备零售商的核心特征

  近年来,随着跨境电商行业快速发展,一个原本被默认接受的问题,正在行业内引发越来越大的争议:

  在亚马逊FBA(Fulfillment by Amazon,亚马逊配送)模式下,第三方卖家究竟是独立零售商,还是更接近于向亚马逊供货的供应商?

  这一问题,不仅关系到平台责任划分,也正在影响收入认定、税务核算、产品责任乃至整个跨境电商行业的监管逻辑。

  广东省跨境电商协会创始会长、深圳海贸会会长刘智勇表示,过去行业普遍默认“卖家=零售商”,但随着FBA模式不断深化,这一传统认知正在受到挑战。

  “FBA模式已经不同于传统电商平台。平台不仅提供交易场所,而是深度参与仓储、物流、流量分配、售后服务以及消费者关系管理。从经济实质看,很多FBA卖家更像供应链中的供货方,而不是传统意义上的独立零售商。”刘智勇表示。

  据了解,在传统零售体系中,零售商最核心的资产通常包括:

  • 消费者关系;

  • 定价权;

  • 销售渠道;

  • 客户数据;

  • 售后体系;

  • 流量入口;

  例如,在淘宝、京东POP等开放平台模式下,商家拥有店铺资产、客服体系以及消费者运营能力,因此通常被认定为独立零售商。

  但FBA模式显然不同。

  在FBA体系中,商品进入亚马逊仓库后:

  • 仓储位置由平台决定;

  • 库存调拨由平台决定;

  • 配送路径由平台决定;

  • 搜索排名由平台控制;

  • Buy Box归属由平台决定;

  • Prime资格由平台审核;

  • 售后退款规则由平台主导;

  卖家虽然拥有商品,但对于最终销售过程中的核心环节,往往并不具备真正控制权。

  “现代零售业最核心的,并不是谁拥有货,而是谁拥有消费者。”刘智勇表示,“在FBA模式下,消费者普遍认为自己是在Amazon购物,而不是向某个具体卖家购物。”

  业内人士指出,这也是FBA模式与传统开放平台最大的本质区别。

  在淘宝或京东POP模式下,消费者通常认知为“在某家店铺购买”;而在亚马逊FBA模式下,消费者感知到的交易主体往往是Amazon本身。

  与此同时,亚马逊还通过算法、价格规则以及流量体系,对最终成交价格和销售结果形成实质影响。

  例如:

  • Buy Box机制;

  • 价格合理性审查;

  • Competitive Pricing规则;

  • 搜索排名算法;

  • 平台促销体系;

  虽然卖家名义上可以填写价格,但如果失去流量、Buy Box或Prime资格,其销售可能迅速下降。

  “这意味着,卖家拥有商品,但并不真正拥有市场。”刘智勇表示。

  近年来,海外监管与司法实践,也开始越来越关注这一问题。

  美国消费品安全委员会(CPSC)已认定亚马逊在FBA模式下属于“分销商(Distributor)”;欧盟增值税制度则将亚马逊等平台认定为“视同卖方(Deemed Supplier)”,由平台承担相关增值税义务。

  与此同时,美国、英国、日本等地越来越多法院,在产品责任案件中,也开始突破“纯平台论”,更加关注平台对于交易流程、物流体系以及消费者关系的实际控制能力。

  而这一趋势背后,一个关键词正越来越频繁出现——“Deemed(视同)”。

  所谓“视同”,本质上是一种法律拟制:

  名义上不是,但由于实际上承担了相关功能,因此法律上将其视为是。

  例如:

  • 视同卖方(Deemed Supplier);

  • 视同分销商(Deemed Distributor);

  • 视同进口商;

  业内人士认为,这反映出全球监管体系,正在尝试用新的法律逻辑去适应平台经济的新型商业结构。

  值得注意的是,中国税法中同样存在“视同内销”等概念。

  刘智勇认为,在这一背景下,“视同供应商(Deemed Supplier)”的观点,也值得行业进一步研究。

  “如果平台已经越来越接近零售渠道运营者,那么FBA卖家是否更接近于供应链中的供应商?这是值得重新思考的问题。”他说。

  他表示,FBA卖家主要承担的职责包括:

  • 产品开发;

  • 采购生产;

  • 库存管理;

  • 供应链管理;

  • 产品质量责任;

  而平台则掌握:

  • 消费者入口;

  • 流量分配;

  • 履约体系;

  • 售后体系;

  • 交易规则;

  “从商业功能看,FBA卖家与传统沃尔玛供应商之间的相似度,可能已经高于与传统独立零售商之间的相似度。”刘智勇表示。

  这一变化,也正在进一步影响行业对于“收入”的理解。

  多位卖家反映,平台后台显示销售额(GMV)高达100万元,但扣除平台佣金、广告费、物流仓储费、退款及各类运营费用后,最终实际回款可能仅剩30万元左右。

  业内人士认为,如果仍然简单将平台展示的GMV全部视为卖家收入,可能已经无法真实反映FBA模式下的经营结构。

  “平台展示的GMV,更接近整个零售链条的交易总额,而不完全等于卖家的真实经营收入。”刘智勇表示。

  目前,越来越多行业声音呼吁,未来跨境电商收入核算、税务认定以及监管体系,应更多参考:

  • 实际回款;

  • 平台结算数据;

  • 实际利润水平;

  • 企业真实经营角色;

  而不仅仅依据平台展示的GMV数据。

  业内人士指出,随着平台经济持续发展,传统“平台+独立商家”的认知框架,正在面临新的挑战。

  如何更加真实地理解FBA模式下的平台与卖家关系,如何在平台责任、收入认定以及监管逻辑之间建立更加合理的体系,或将成为未来跨境电商行业的重要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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