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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圆桌审判”暖融融

2016-01-15 17:05:50 来源:信阳新闻网-信阳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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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记者 段黎明

“你端正的坐姿,清晰的思路,准确的表达,标准的普通话,都说明你是一个学习基础较好、本质纯良的少年。我们在座的所有人,都是凭借自己的努力找到自己的位置的。愿你还是用你自己这双手和聪明的大脑,换一种方式,去学习或者学技能,打拼出一条适合自己的生存之路……”在庭审结束前,承办法官温暖真挚的成长寄语,让黄某在寒冷冬日感受到了浓浓的暖意。

近日,新县法院少审庭采用“圆桌审判”的方式开庭审理了一起未成年被告人黄某盗窃案。

2015年12月7日,新县检察院对黄某盗窃案提起公诉。少审庭主审法官审查案卷时了解到:黄某系未成年人,被指控的7起盗窃案是其暑假时和一贯表现不良的另一未成年人刘某一起作案的,而黄某在这7起案件中只负责望风。黄某家庭完整,父母感情较好,但对黄某溺爱多于管教。主审法官初步判断该少年属于典型的监护缺位,择友不善类型,对其教育改造充满了信心。开庭审理前,主审法官提议采用圆桌审判的方式,并积极与公诉机关、辩护人沟通,推荐关心青少年成长的女性陪审员参加庭审。

以审判为中心,贯穿教育这条主线,一场宽松又不失威严的圆桌审判在被告人黄某的流泪悔过中结束,达到了预期的感化、挽救的目的。唯愿那段真挚的法官寄语能够长久地荡漾在黄某的心田。

编辑:陈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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