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潢川:促进村级“小微权力”规范运行

2016-10-31 09:37:49 来源:信阳新闻网-信阳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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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阳新闻网10月31日讯(本报记者 姚广义 通 讯 员 朱 振)“在权力清单上,要准备哪些材料、有什么程序、多长时间能够办结、找哪些人办理,都写得明明白白清清楚楚。我们办事方便多了!”潢川县一位村民高兴地跟记者说。

近年来,潢川县纪委监察局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的要求,从反腐新形势下乡村一线干部怎么做入手,从薄弱环节发力,试点先行,积极探索创新,充分发挥“四中心一平台”作用,合理规范乡村干部权力运行,给村干部的“小微权力”设置固定的、明晰的“流程图”,真正把权力晒在了“阳光”之下、装进了制度“笼子”,努力实现清单之外无权力、群众监督无死角、领导问责无盲区。

干部“看图做事、照单操作”

群众“看图监督、依规维权”

2016年年初,潢川县付店镇晏庄村以“流程图”的形式,详细列出了村干部常用权力类20项,此流程图上墙正式拉开了潢川县村级“小微权力”规范运行流程管理的帷幕。流程图上,大到村级建设招投标、集体财务开支、集体资产处置、农村建房审批、大病残疾人救助,小到村级用人用工、村干部工作分工等,一目了然,实现了村级干部行使权力全覆盖、无空隙。在传流店乡中围村,权力清单充分考虑农村实际,大幅精简操作环节,除了村组住宅规划等重大事项外,其他的流程都控制在五至八步内,极大地提高了村民办事效率。

今年以来,潢川县纪委监察局先后在全县22个试点村推行“小微权力”清单运行机制,制定了村级“小微权力”清单及运行流程图指导意见,通过一系列“清权”“晒权”“用权”“督权”环节,对村干部手中的权力界限、决策程序、办事流程和办结时限等进行规范,梳理村级组织和村干部权力事项67项,其中重大决策类9项,便民服务类29项,日常管理类29项。让村组干部明确了哪些事项可为、哪些事项不可为以及怎么为。

为了让制度深入人心,潢川县充分利用远程廉政教育中心,在村里召开党员大会、村民代表大会、组织观看学习“小微权力”清单内容,加强对村干部的教育引导,提前打“预防针”。以宣传栏、电子屏、展板等多种载体公开权力清单内容、规章制度、运行程序、运行过程、运行结果,对群众不清楚、不了解的事项及时指导、解答,使群众清晰明了所办事项的具体步骤,让群众明白自己的事“去哪办、怎么办、哪可办、哪能办、找谁办”。

“权力清单是一把‘双刃剑’,除了制约和监督作用,也是对村干部的一种保护。村里的一些民生工程,从设计、预算、招标、管理、付款等,每个环节都有标准,老百姓也不会拿暗箱操作来质疑村干部,村干部开展工作底气就更足了。”该县一位基层干部说。

干部“流程管理、权力受限”

群众“合理诉求、坦诚监督”

推行“小微权力”公开运作,是打造村务阳光工程的有力抓手。目前,潢川县已初步完成村民代表会议、“两委”联席会议和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以及其他干部职责权限的界定,所有重大事项都要按照“4+2”工作法进行,确保权力运行的公开透明,有效防止了村级事务“一言堂”。同时,全面推进基层站所与乡镇便民服务中心、村级便民服务站的对接工作,做到职能站所全入驻、办公内容全公开,受理过程全程办、工作过程全程督,彻底厘清了基层“小微权力”的“责任田”。

在踅孜镇淮南村,经过村民小组审核后,31户已搬迁农户申请迁宅基地的资料送到了村里。村党支部委员会、村委会和村监委会共同研究、共同评议,经过认真细致辨别“真伪”,最终去掉了11户不具备资格、不符合条件的农户,让群众心服口服。

“小微权力”有了清单,监督必不可少。潢川县整合各方面监督力量,建立三级监督体系,县纪委也把乡镇党委、纪委落实此项工作情况纳入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对推动不力、监督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进行问责。乡镇根据职责要求,深化党务村务财务公开检查,制定“懒政怠政、为官不为”行为问责办法,防止基层干部推诿扯皮,让“小微权力”在界线内运行。村级监委会对村级事务办理过程全程监督,在立项、商定、实施、公开等环节,严格按照“四议两公开”工作程序进行,及时如实记录,并由相关村民代表、村监委成员及其他村干部签字确认后,按照“一事一卷”的要求存档备案。此外,在该县对乡镇开展巡察期间,“小微权力”也作为一项重点巡察内容,使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无缝可藏”。

干部“问责追究、心服口服”

群众“反映及时、结果满意”

在“小微权力”清单制度运行过程中,也暴露出一些问题。比如,村干部对责任清单不重视,村级党员轻处分警示作用不明显,乡村干部责任倒查不力等,这些情况导致“小微权力”清单机制在实施中大打折扣。

为此,潢川县纪委监察局积极探索“小微权力”运行提醒谈话倒查问责的新模式。事前实行普遍提醒谈话制度,事中实施专项提醒谈话制度,事后实行纠错提醒谈话制度,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也为“小微权力”规范运行找到了突破口,给“小微权力”戴上了“紧箍”,让乡村干部不敢、不能“任性用权”。

自实施村级“小微权力”清单制度以来,潢川县共纠正违规办理村务问题15件次,责任追究村干部27人次。在22个“小微权力”清单机制试点村,发现和查处党员干部违纪问题2件次,同比下降了40%,提醒谈话16人次。“权力清单”像交通规则一样明了,村干部的权力被约束在一定的空间里,很难再走暗箱操作的老路,切断了谋取私利的歪路。

“‘小微权力’清单制度的运行,化解了村三委班子之间的矛盾、村三委班子与村民小组长的矛盾、村干部与群众的矛盾,真正还了干部清白,给了群众明白。”在该县“小微权力”规范运行座谈会上,白店乡龚营村党支部书记王厚明感慨道。

编辑:陈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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