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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动车撞人逃逸 交警寻目击证人

2019-10-17 10:11:04 来源:信阳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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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阳日报全媒体记者  周 涛

发生交通事故之后,肇事者第一时间应该想到的是救人、报警,然而总有例外……近日,市民李先生致电本报称,10月6日下午,自己在平桥区南京路加气站旁边被一辆电瓶车撞倒。当路人及亲友一边将他抬至救护车,一边联系交警部门处理事故时,肇事的女士却趁乱消失了。

“当时她(肇事者)还说一定负责,但当120救护车带走我哥时,她却跑了。”10月14日下午,受害人的妹妹李华满是愤慨地说。

记者15日来到事发地点,附近加气站工作人员向记者介绍,当时他们还在上班,突然听到一声响,出来一看,一辆骑电瓶车的女士已经将李刚撞倒。附近群众越来越多,肇事者当即表示自己不会走,没想到趁大家救助李刚时,肇事者却趁乱溜走。“当时她说不会走,我们出于信任,没有留下肇事司机的任何信息。只有我侄女随手拍了两张肇事者模糊不清的照片。”李华告诉记者,由于照片模糊不清楚,李刚的家属只能在自己的朋友圈转发寻找肇事者。

昨日记者联系到信阳公安交通警察支队平桥勤务大队。据负责此事故处理的民警介绍,事故发生后,他们第一时间调取监控,由于当日天色已晚,摄像头并未清晰地拍摄到肇事者的照片。“肇事者已经从肇事变成逃逸,后果很严重,需要尽快来自首。”民警告诉记者,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应及时报警,有人员受伤,应及时拨打120急救电话,肇事驾驶员须积极配合公安机关开展相关调查取证,逃避责任只会受到法律严惩和加重危害的后果。

记者了解到,李刚目前在解放军第990医院(原154医院)等待手术治疗,交警部门近期将调取查询附近商铺的监控,并发出悬赏通告。此次交通事故并不严重,希望肇事者能够早日自首。同时,交警部门希望广大市民如果有知情者,可尽快协助警方调查取证。


编辑:陈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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