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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滨再通报11起党员干部违纪违规案件

2015-11-23 11:47:10 来源:东方今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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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淮滨县纪委通报了11起基层党员干部违纪违规问题典型案件。分别是:

1、淮滨县顺河办事处任营社区居委会委员(兼会计)陈少恩违纪问题

经查:2007年至2014年,顺河办事处任营社区居委会委员(兼会计)陈少恩,冒领村集体土地粮补款7976元,案发前陈少恩将违纪资金上缴。陈少恩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2、淮滨县赵集镇廖庄村卫生室负责人马新建违纪问题

经查:2007年至2015年5月,赵集镇廖庄村卫生室负责人马新建,以开假门诊处方的方式套取120户参合群众小额门诊余额共计23087元,案发后马新建向群众退回套取资金。马新建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处分。

3、淮滨县谷堆乡老关村村支部书记陈松淮违纪问题

经查:2014年秋,谷堆乡老关村在推广弱筋小麦种子和良种专用肥时,以种子每斤0.1元,专用肥每袋5元的标准违规向群众收取装卸费和运输费共计14500元。村支部书记陈松淮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4、淮滨县期思镇祁营村支部书记杨汉斌违纪问题

经查:2011至2012年期思镇祁营村挪用村级“一事一议”项目资金共73850元。祁营村支部书记杨汉斌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5、淮滨县原固城乡老庄村支部书记马培志违纪问题

经查:原固城乡老庄村支部书记马培志在任职期间,将村集体土地私自出租给某面粉厂,从2006年至2014年共收取租金6300元,据为己有。同时,马培志还存在集体土地上私自建房、处理村级事务中不认真履职等问题。马培志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6、淮滨县司法局基层股负责人刘同学违纪问题

经查:2011年12月县司法局基层股负责人刘同学在为某服刑人员办理假释手续时,收取现金700元,2015年3月刘同学将700元予以退还。刘同学受到行政记大过处分。

7、淮滨县马集镇村建中心主任马贺林违纪问题

经查:2013年,某机动车检测公司未经批准,违法占用马集镇刘大园村42亩滩涂地建机动车检测线,马集镇村建中心主任马贺林负监管责任。马贺林受到记过处分。

8、淮滨县邓湾乡凡圩村两委委员李洪涛违纪问题

经查:2015年10月6日邓湾乡凡圩村两委委员李洪涛在凡圩村秸秆禁烧点值班期间,中午参加邻居生小孩操办的酒席并饮酒,酒后与本村村民发生争吵,互相辱骂,在群众中造成不良影响。李洪涛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9、淮滨县邓湾乡罗营村小学校长张杰明违纪问题

经查:邓湾乡罗营村小学校长张杰明,1996年任罗营村小学校长职务至今,1996年10月进村,一直兼任罗营村会计,2012年兼职村“六大员”,领取多份工资,违反了廉洁自律有关规定。张杰明受到党内警告处分,收缴其兼职村干部工资。

10、淮滨县王店乡北庙村村委会委员洪克海违纪问题

经查:2015年9月3日,王店乡北庙村村委会委员洪克海摆搬家酒席10桌,收受礼金3万元,且未向组织报告,违反了市婚丧嫁娶事宜“四严禁”及淮滨县治理违规办酒席的规定。洪克海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11、淮滨县王店乡杨楼村支部委员罗新吾违纪问题

经查:2015年10月9日,王店乡杨楼村支部委员罗新吾操办女儿升学宴6桌,收受礼金2800元,且未向组织报备,违反了市婚丧嫁娶事宜“四严禁”及淮滨县治理违规办酒席的规定。给予罗新吾党内警告处分。

编辑:@郑琦 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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