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县警方破获一交通肇事逃逸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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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28日18时41分,新县公安局110指挥中心接到群众报警称,在省道339线新县八里畈镇嶅山村明德小学路段,一行人被车撞,肇事车辆已逃逸。
接到指令后,县交警大队立即启动交通肇事逃逸侦破预案,并在出城路口设置临时检查站点,对过往车辆进行检查。根据现场遗留的车辆保险杠和大灯碎片,经专业汽修师傅辨认,初步确定肇事车为一辆轻型普通货车。随后,办案民警迅速排查新县籍货车,逐一见人见车,寻找肇事嫌疑车辆。很快,某水电有限公司进入民警视线,其公司所属的一辆红色货车登记电话接通后始终无人接听,民警根据车辆户主信息找到车主后,经对其车辆进行核查比对,确定为肇事车辆。于是,民警反复做该公司负责人的思想工作,开展法律教育,要求其正确面对,积极协助公安机关破案。
11月29日,在车主的积极劝说下,肇事逃逸嫌疑人陈某终于扛不住巨大的心理压力和法律压力,主动到新县公安交警大队投案自首,坦白交代了11月28日晚6时许,其驾驶豫SEC5**轻型普通货车行至省道339线嶅山村路段时,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的违法行为。
交警提醒:肇事逃逸,终身禁驾。一旦发生交通事故,驾驶员要立即停车,抢救伤者,保护现场,及时报案。群众一旦遇到交通肇事逃逸案,要见义勇为,阻止肇事车逃跑,记住肇事车号,没有车号牌的,要设法取得驾驶员的姓名、手机号和家庭住址,积极向公安交警部门提供线索。 (刘泽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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