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阳新闻网欢迎您!

劝君惜取少年时 “约架”获刑太可惜

2018-06-29 08:15:56 来源:信阳新闻网-信阳日报
欢迎订阅《信阳手机报》移动用户发送短信 XYSJB10658300即可开通 3元/月 不收GPRS流量费

信阳日报全媒体记者 夏青云

2018年2月23日晚,江某(16岁)的堂弟江某甲来到江某家中,告诉江某、杨某(17岁)找他要烟和钱。江某找到吴某、刘某,将江某甲受欺负并准备和杨某打架的事情告诉了吴某、刘某二人。3人分头纠集扶某(16岁)等10余人在某镇河边树林集合,后约杨某到镇政府广场来打架。杨某接受约架后,纠集9人来到镇政府广场。杨某和江某见面后发生争吵致互相斗殴,后双方召集的人员互相群殴。在双方互殴过程中,黄某(20岁)解下自己的腰带,将江某头部打伤。江某受伤后,双方斗殴人员停止斗殴并陆续离开现场。经法医鉴定:江某、黄某的人体损伤程度均为轻微伤。

新县法院审理后认为,未成年被告人江某、杨某各纠集多人在镇政府广场打架斗殴,破坏公共秩序,致二人轻微伤,其中未成年被告人扶某按照江某的要求组织多人参加斗殴,被告人黄某在斗殴过程中用自己皮带击打江某头部,属于积极参加者,四被告人的行为均已构成聚众斗殴犯罪。

综合案件的犯罪事实、共同犯罪、自首、坦白等具体情节、社会危害程度,以及各被告人的悔罪表现等,新县法院于6月22日作出公开宣判:对上述被告人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二年至三年四个月不等的刑罚。

编辑:陈强
  • 报晓风
  • 信阳日报微信信阳日报微信
  • 掌上信阳微信
  • 信阳日报新浪微博
  • 信阳日报腾讯微博

请您文明上网、理性发言,并遵守相关规定。网友评论

验证码:

网友评论仅供其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信阳新闻网立场。

评论列表
还没有评论,快来抢沙发吧!
回到顶部

工信部备案:豫ICP备09044067号

河南省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01201517001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 编号:1910522

豫公网安备:41159002000089号

河南省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受理和处置管理办法

app手机客户端
信阳网络辟谣
订阅手机报 信阳手机报
拒绝野味 远离病毒 信阳手机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