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酒公车驾驶员已取保候审
2015-06-18
11:03:52 来源:信阳新闻网-信阳晚报
欢迎订阅《信阳手机报》移动用户发送短信 XYSJB 到10658300即可开通 3元/月 不收GPRS流量费
信阳新闻网6月18日讯(记者 周静)信阳晚报于12日A7版报道了11日晚,信阳市交警浉河勤务大队龙潭中队在省公安厅统一组织的“春雷行动”中,发现一例醉酒驾驶公车案例。昨日,记者就事情进展做进一步了解。
进展:驾驶员或被判处拘役
昨日下午3时许,记者来到浉河区勤务大队法制室。一黄姓民警向记者介绍,肖某最终血样经信阳市公安局交通事故鉴定所鉴定结果为200mg/100ml。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驾驶人肖某涉嫌危险驾驶罪,可被判处拘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规定,驾驶人肖某现已取保候审。
回放:公车驾驶员酒后被查
11日晚,驾驶人肖某醉酒驾驶公车事件现已立案侦查。肖某在现场酒精测试仪读数显示为116mg/100ml(国家醉驾标准为80mg/100ml)。据了解,驾驶员名叫肖某,所驾驶的车号为豫SA4347的车辆为我市城建档案技术服务中心所有,龙潭中队已按正常程序将该案件上报浉河区勤务大队。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编辑:@郑琦 投稿
报晓风
信阳日报微信
掌上信阳微信
信阳日报新浪微博
信阳日报腾讯微博
请您文明上网、理性发言,并遵守相关规定。网友评论
网友评论仅供其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信阳新闻网立场。
评论列表
还没有评论,快来抢沙发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