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阳新闻网欢迎您!

市食药监局发布夏季食品安全消费提示

2017-07-13 16:39:41 来源:信阳新闻网-信阳日报
欢迎订阅《信阳手机报》移动用户发送短信 XYSJB10658300即可开通 3元/月 不收GPRS流量费

近期,我市迎来持续高温、高湿天气,病菌易滋生,食物容易腐败变质。市食药监局提醒广大市民注意饮食安全,并发布夏季食品安全消费提示。

一、把好购买关。选购食品应选择具备相应资质、食品贮存条件较好的商场、超市和市场,购买时要查看标签标识,选择包装完整、感官正常、在保质期内的食品。对于需要冷藏和冷冻的食品,购买时应注意是否符合相应的贮存条件。不要购买不认识的野菜和野生蘑菇。

二、把好贮存关。凡需要冷藏和冷冻的食品,购买后应尽快置于冰箱贮存,做到分隔或独立包装。即开即食食品开启后应妥善贮存并尽快食用。食用冷藏后的剩饭、剩菜前,应确认食品无腐败变质并经再次彻底加热后方可食用。食用油应在避光阴凉条件下贮存。

三、把好制作关。食物制作过程要注意清洁卫生。制作前确认食材新鲜,没有变质。食材要洗净,刀具、案板和餐具要做到生熟分开。加热烹制过程要做到烧熟煮透。凉菜要现做现吃,可适量加入生蒜或醋杀菌。

四、把好就餐关。外出就餐时应选择证照齐全、环境整洁的餐饮单位。不要去环境卫生差的地方,建议选择食品安全等级较高的餐饮单位就餐,餐后应索要发票或收据。

五、消费者在食用购买的食品或外出就餐后出现不适,应尽快就医,除保留病历和化验报告等相关资料外,还应及时拨打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投诉举报电话12331。

编辑:@海荣 投稿
  • 报晓风
  • 信阳日报微信信阳日报微信
  • 掌上信阳微信
  • 信阳日报新浪微博
  • 信阳日报腾讯微博

请您文明上网、理性发言,并遵守相关规定。网友评论

验证码:

网友评论仅供其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信阳新闻网立场。

评论列表
还没有评论,快来抢沙发吧!
回到顶部

工信部备案:豫ICP备09044067号

河南省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01201517001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 编号:1910522

豫公网安备:41159002000089号

河南省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受理和处置管理办法

app手机客户端
信阳网络辟谣
订阅手机报 信阳手机报
拒绝野味 远离病毒 信阳手机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