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阳新闻网欢迎您!

拱桥路一厂房发生火灾 1人死亡 火灾原因正在调查中

2017-05-09 10:16:29 来源:信阳新闻网-信阳晚报
欢迎订阅《信阳手机报》移动用户发送短信 XYSJB10658300即可开通 3元/月 不收GPRS流量费

消防人员现场扑救 邵 伟 摄

信阳新闻网5月9日讯 昨日,市区拱桥路一沙发厂厂房发生火灾。事故造成1人死亡。

昨日上午10时许,读者致电本报称,市区四里棚位置发生火灾,远距离都能看见事发地滚滚浓烟不断上涌。当记者赶到位于拱桥路的火灾现场时,消防队员已扑灭火源,交警对事故现场进行了管制。据参与救援的一航院战士称,才发现火情时,他们立即进入附近的居民楼,对周围人员进行了疏散。

记者从市消防支队了解到,市公安消防支队指挥中心接警时是10时11分。接警后,支队立即调派浉河区、平桥区特勤和支队全勤指挥部共3个消防中队、14辆消防车、80名官兵前往扑救,支队全勤指挥部随警出动。据了解,起火建筑为喜春来沙发厂厂房,是单层钢结构简易厂房,建筑面积约800平方米。10时45分,火势得到控制。11时43分,大火被扑灭。救援官兵于15时许搜救出1名被困人员,经现场120工作人员确认已经死亡。死者为男性,胡某某,40多岁,息县人。目前,火灾原因及损失正在调查中。

消防部门提醒,当前正进入夏季,天干物燥,用电负荷增大,火灾多发。请各单位及市民要注意生产生活用火用电安全,及时清理楼道、阳台、厨房内易燃物品,生产活动中加强火源、电源、气源管理,做到生产用火有专人监管,用火结束后要及时清理遗留火种,确保消防安全。

信阳日报报晓风客户端记者 杨长喜

编辑:陈强
  • 报晓风
  • 信阳日报微信信阳日报微信
  • 掌上信阳微信
  • 信阳日报新浪微博
  • 信阳日报腾讯微博

请您文明上网、理性发言,并遵守相关规定。网友评论

验证码:

网友评论仅供其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信阳新闻网立场。

评论列表
还没有评论,快来抢沙发吧!
回到顶部

工信部备案:豫ICP备09044067号

河南省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01201517001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 编号:1910522

豫公网安备:41159002000089号

河南省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受理和处置管理办法

app手机客户端
信阳网络辟谣
订阅手机报 信阳手机报
拒绝野味 远离病毒 信阳手机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