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信阳市外事侨务办公室预算公开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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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一 、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职能
(二)人员构成情况
(三)预算年度主要工作
二、2016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三、 名词解释
附件:2016 年度部门预算表
1、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2、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3、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4、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5、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6、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见附件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7、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见附件 2016年度部门预算表
8、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见附件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外事、侨务、港澳工作方针政策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外事、侨务、港澳工作的决定,研究拟订外事、侨务、港澳工作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和工作规划并组织实施,调查研究全市外事、侨务、港澳工作的重大问题并提出工作建议。
2、归口管理、统筹协调全市外事、侨务、港澳工作,审核各部门、各单位报请市委、市政府审批的外事、侨务、港澳工作文件,指导、推动全市涉外、涉侨、涉港澳地区经济、科技、教育、文化等方面的交流与合作。
3、负责组织接待来市访问的重要外宾和其他重要客人,指导、协调全市涉外礼宾工作。
4、负责全市领事业务,开展涉外领事保护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协调处理各类涉外事件,负责境外信阳市公民和在外国人合法权益保障工作。
5、负责归口管理全市因公出国(境)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监督、检查全市因公出国(境)情况。
6、依法组织协调归侨侨眷和华侨、华人合法权益维护和涉侨经济投诉工作,配合有关部门研究处置涉侨突发事件,负责归侨侨眷身份认定、华侨回国定居审批、侨务信访和涉侨捐赠监督等工作,协调有关部门做好归侨侨眷、华侨华人相关工作。
7、负责指导、开展华侨华人及其社团联谊和服务工作;指导、推动全市对华侨华人的文化交流及华文教育工作;通过侨务工作渠道开展对台工作;统筹协调有关部门和社会团体涉侨工作。
8、负责对外事、侨务、港澳事务干部和涉外人员进行外事、侨务、港澳事务政策和外事纪律教育,组织外事、侨务、港澳事务干部业务培训。
9、承担市委外事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10、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
(二)人员构成情况
11、信阳市外事侨务办公室在编18人。其中行政编制14人,退休人员4人。
(三)预算年度主要工作任务
保障市直机关事业单位正常运转,服务财政事业发展大局,为完成年度财政收支任务、财政预算执行分析、财政监督检查等各项工作提供优质的政务及后期保障服务;加强机关财务预算执行的分析,完善机关财务预算的精细化、科学化管理,完成好财务预算管理各项工作。
二、2016年度部门预算说明
(一)2016年收入预算总计284.3938万元,支出总计284.3938万元.与2015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0.5975万元,主要原因:工资福利支出减少。
(二)收入预算说明
2016年收入预算284.393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284.3938万元
(三)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6年支出预算284.393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4.3938万元,占44%,项目支出160万,占56%。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预算整体情况说明
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收支预算284.3938万元,与2015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收支预算减少0.5975万元,减少原因为:人员工资调整。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年初预算为284.3938万元,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财政保险补助0.4507万元,旅游行业业务管理支出160万元,行政单位医疗支出4.5083万元,行政运行支出105.4384万元,退休费13.9964万元。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24.3938万元。其中:人员经费89.3172万元,包含: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保,退休费,住房公积金等。公用经费35.0766万元,包含:办公费,会议费,公务接待费,公车运行维护费,福利费等。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我单位2016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八)“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16年“三公”经费预算为121.768万元。
具体支出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费100万元。
2,公车运行维护费12.768万元。主要用于开展工作所需公务用车的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费,保险费等支出。
3,公务接待费9万元,主要用于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
4,和2015年相比,因公出国费没有变化;2015年公车运行维护费10.5万元,增加2.268万元,主要增加在车补上。2015年公务接待费10万元,16年与15年相比减少1万元。减少原因:响应国家号召,减少三公经费的支出。
(九)其他重要事项说明情况
1,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我单位2016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预算284.3938万元,包括保障机关人员工资发放,机构正常运转及正常履职,完成预算年度主要工作任务需要。
2,政府采购安排情况说明
我单位2016年政府采购预算安排60万元,采购内容包括办公设备,办公用品等。
3,关于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说明
2016年没有开展项目预算绩效评价。
三、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其他收入:是指部门取得的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4、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必需的开支,其内容包括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5、项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6、“三公”经费:是指纳入省级财政预算管理,部门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7、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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