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部门禁用有性侵前科人员
2019-06-24
16:42:26 来源:检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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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检察院完成对辖区内1万余名与未成年人有关的工作人员进行性侵害违法犯罪人员信息查询,均无异常。
今年6月1日,宁波市鄞州区检察院联合区委政法委、法院、公安局、司法局、卫健局等九家单位出台《性侵害违法犯罪人员信息查询工作制度》,率先建立了覆盖全国的性侵害违法犯罪人员基本信息数据库,为鄞州区密切接触未成年人的用人单位及主管的行政部门提供查询服务。该数据库覆盖范围广、人员信息全,涉及基本信息30.98万余条,包括18周岁到60周岁有从业资格的性侵害违法犯罪人员信息。而且每月月初,公检法信息采集员将运用大数据对数据库进行动态管理、实时更新。
《工作制度》规定,鄞州区从事未成年人服务的教育单位、培训机构、医疗机构、救助机构、青少年活动中心等与未成年人有密切接触的单位或者部门,应当加强入职人员审查,对有涉性侵害违法犯罪记录的人员严禁录用。对未查询或怠于履行管理监督职责的,通过检察建议督促整改落实;因未查询,或怠于履行管理监督职责的,造成已在“信息库”的人员再次实施性侵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应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编辑:@海荣 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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