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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举债经营幼儿园 借款1.7亿致400多人遭受损失

2016-01-29 18:11:51 来源:正义网-检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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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举债经营幼儿园致400多人遭受损失】  正义网电(朱香山/通讯员陈云飞 李翠健)在广东肇庆开了3家幼儿园的陈汉荣、刘晓君夫妻俩,也许做梦都不会想到,走了近20年的创业路最终变成了一条不归路。因借款、利息缺口如滚雪球般越滚越大,陈汉荣、刘晓君在无力支撑的情况下选择了投案自首。近日,广东省肇庆市端州区检察院以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对二人依法批准逮捕。经初步审查,该案涉及借款金额高达1.7亿元,被害人多达440余人,原由二人经营的3家幼儿园停办,受影响的教职工130余名、在读幼儿900余名。  陈汉荣、刘晓君夫妻俩均系肇庆市人,于1996年起在肇庆市端州区经营幼儿园。刚开始,二人以每月1%或2%的利息向亲戚朋友借钱,筹措幼儿园的运营资金。2002年,为了扩大经营,二人以每月2%的利息借款购买物业创办了新的幼儿园,后又租房经营第三家幼儿园。  手握3家幼儿园,运营压力可想而知。2006年开始,资金缺口变大,陈汉荣、刘晓君夫妻俩为填补缺口,就通过召开幼儿园工作会议向幼儿园的工作人员借款,并由工作人员向各自的家人朋友广泛宣传:“每笔借款支付2%的月息,到期还本付息”,由此吸引了不少社会上不特定对象的钱款。至今年10月底案发前,经办案人员初步统计,共有440余人给陈汉荣、刘晓君借款,所有款项均转入二人的银行账户,并写下借据,涉案总金额达1.7亿元。借款期间,二人不断以拆东墙补西墙的方式维持经营,导致资金缺口越来越大,二人最终无力支撑,遂选择投案自首。  检察机关审查认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相关规定,陈汉荣、刘晓君未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通过口口相传的方式向社会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出具凭证,承诺在一定期限内还本付息,扰乱金融秩序,数额超过1亿元,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对象亦超过400人,二人行为已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该院遂依法对二人作出批准逮捕决定。
编辑:@陈强 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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