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阳新闻网欢迎您!

广东省教育厅:全省性竞赛不得以营利为目的

2019-05-24 17:03:47 来源:广州日报
欢迎订阅《信阳手机报》移动用户发送短信 XYSJB10658300即可开通 3元/月 不收GPRS流量费
广东省教育厅昨日下发关于印发《广东省教育厅关于面向中小学生的全省性竞赛活动的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根据《管理办法》,全省性竞赛活动不得以营利为目的。活动主办方、承办方不得向学生、学校收取成本费、工本费、活动费、报名费、食宿费和其他各种名目的费用,做到“零收费”。全省性竞赛以及竞赛产生的结果不作为中小学招生入学的依据。

省教育厅表示,制定此办法意在为规范管理面向中小学生(包含在园幼儿)的全省性竞赛活动,防止活动项目过多过滥,切实减轻中小学校(包含幼儿园)、中小学生和家长负担,维护正常教育教学秩序。

根据《管理办法》,要从严控制、严格管理全省性竞赛活动,原则上不举办面向义务教育阶段的全省性竞赛活动。全省性竞赛活动须按照管理权限,由省教育厅核准后,在官网上公布活动组织时间、内容、范围、组织方式、监督方式等。未经核准,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组织开展活动。

申请举办全省性竞赛活动的部门、单位、社会组织对竞赛活动的全过程承担主体责任。全省性竞赛活动不得以营利为目的。活动主办方、承办方不得向学生、学校收取成本费、工本费、活动费、报名费、食宿费和其他各种名目的费用,做到“零收费”。

全省性竞赛以及竞赛产生的结果不作为中小学招生入学的依据。在竞赛产生的文件、证书、奖章显著位置标注广东省教育厅批准文号以及“不作为中小学招生入学依据”等字样。(全媒体记者徐静)
编辑:@王海涛 投稿
  • 报晓风
  • 信阳日报微信信阳日报微信
  • 掌上信阳微信
  • 信阳日报新浪微博
  • 信阳日报腾讯微博

请您文明上网、理性发言,并遵守相关规定。网友评论

验证码:

网友评论仅供其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信阳新闻网立场。

评论列表
还没有评论,快来抢沙发吧!
回到顶部

工信部备案:豫ICP备09044067号

河南省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01201517001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 编号:1910522

豫公网安备:41159002000089号

河南省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受理和处置管理办法

app手机客户端
信阳网络辟谣
订阅手机报 信阳手机报
拒绝野味 远离病毒 信阳手机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