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河南省2016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和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合格人员名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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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省直及中央驻豫有关单位:
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2016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16]126号)和全国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委员会《关于确定2016年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线的通知》(护考委发[2016]1号)精神,现将河南省2016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和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合格标准及合格人员名单发给你们,请及时通知考生所在单位并认真做好资格证书办理等各项工作。
一、合格标准
(一)2016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初级、中级的各科目合格标准均为60分(各科目试卷满分均为100分)。
(二)2016年度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线为:专业实务300分,实践能力300分。一次考试通过两个科目为考试成绩合格。
二、证书填写与办理
资格证书建议通过“河南省职称工作信息系统”规范打印(有关考试信息可以到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职称处复制)。“授予时间”填写为“2016年5月”,“管理号”按所发合格人员名单的文件号填写(2016年填写为“豫人社职称[2016] 号”),“证书编号”按所发证书首页编号填写。
各地、各单位请于2017年6月30日之前到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行政服务大厅(农业南路与祥盛街交叉口向东200米路北)集中领取并办理本地、本单位合格人员资格证书,逾期未办理的转下一年度办理。
附件:1.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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