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阳新闻网欢迎您!

28类医疗器械分类目录内容调整

2021-01-07 11:23:05 来源:中国医药报
欢迎订阅《信阳手机报》移动用户发送短信 XYSJB10658300即可开通 3元/月 不收GPRS流量费

日前,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公告,对28类医疗器械的《医疗器械分类目录》内容进行调整。其中,15类医疗器械管理类别有所调整,13类医疗器械目录内容有所调整。

根据公告,15类管理类别调整的医疗器械中,内窥镜手术用有源设备、泌尿X射线机等7类医疗器械管理类别从第三类调整为第二类;眼球突出计、口腔成像辅助器具等8类医疗器械管理类别从第二类调整为第一类。电动吻合器、雾化面罩等13类医疗器械目录中的产品描述、预期用途、品名举例等内容有调整。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药监部门按照调整后的类别受理医疗器械注册和备案申请。对于已受理尚未完成注册审批(包括首次注册和延续注册)的医疗器械,药监部门继续按照原受理类别审评审批,准予注册的,核发医疗器械注册证,并在注册证备注栏注明调整后的产品管理类别。

公告明确,对于已注册的医疗器械,其管理类别由第三类调整为第二类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在有效期内继续有效。如需延续的,注册人应当在医疗器械注册证有效期届满6个月前,按照改变后的类别向相应药监部门申请延续注册,准予延续注册的,按照调整后的产品管理类别核发医疗器械注册证。对于已注册的医疗器械,其管理类别由第二类调整为第一类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在有效期内继续有效。注册证到期前,注册人可向相应药监部门申请产品备案。

编辑:@郑烨 投稿
  • 报晓风
  • 信阳日报微信信阳日报微信
  • 掌上信阳微信
  • 信阳日报新浪微博
  • 信阳日报腾讯微博

请您文明上网、理性发言,并遵守相关规定。网友评论

验证码:

网友评论仅供其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信阳新闻网立场。

评论列表
还没有评论,快来抢沙发吧!
回到顶部

工信部备案:豫ICP备09044067号

河南省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01201517001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 编号:1910522

豫公网安备:41159002000089号

河南省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受理和处置管理办法

app手机客户端
信阳网络辟谣
订阅手机报 信阳手机报
拒绝野味 远离病毒 信阳手机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