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785起上市公司诉讼仲裁涉案额906亿 环境违法超千万处罚额开始出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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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制网记者王开广
今天,2016中国上市公司法律风险实证研究成果发布会暨第四届中国龙龟法律风险管理论坛在京召开。
研究成果披露,此次研究统计和分析的2333家上市公司,2015年披露的诉讼仲裁一共2785个,涉案金额为906.97亿元。其中上市公司作为原告1202次,涉案金额454.52亿元,作为被告1577次,涉案金额445.42亿元,其他诉6次,涉案金额7.03亿元。
值得注意的是,作为新亮点之一的环境违法行为不容忽视,其主要表现在涉及上市公司及其关联企业存在的环境违法犯罪行为,例如超标排放、未批先建、违反“三同时”制度等,其所占违规事项的比例日趋上升,尤其是在新环保法颁布实施后其处罚力度日趋增强,在此次统计中处罚额均值达到334万余元,超千万处罚额开始出现。
中国上市公司法律风险实证研究课题组组长、北京中银律所高级合伙人叶晓华告诉《法制日报》记者,披露的非讼法律风险成本事项一共2574项,涉及金额108.65亿元。从非诉法律风险成本上看,排在前三位的是辞退补偿涉及金额392128.62元,占比36.09%;赔偿金涉及金额217619.35元,占比20.03%;滞纳金涉及金额41434.14,占比3.81%;行政罚款16.18% 175769.53
“从涉及金额分析表中,我们可以清楚地看到,由于上市公司自身原因导致的诉讼涉案金额占比超过半数,达到59.55%,值得注意的是疏于法律风险防范占到了上市公司自身犯错的12.16%,这是一个相当大的比例,说明上市公司在法律风险的识别方面做的好不够到位。”叶晓华介绍说。
研究成果显示,上市公司能够归咎于自身原因的法律风险行为占据了法律风险发生频次的63.20%,这与上市公司的身份似乎并不相符,但在总体上还是相对均衡的。
今年开始,课题组对上市公司违规行为进行了专项统计分析。2015年涉及违规的上市公司一共205家,违规行为共321项。上市公司违规类型主要是体现在上市公司未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履行自身的信息披露义务以及未依法履行上市公司的其他相关法律责任。其中前者主要是未及时披露公司重大事项(占比达53%)、信息披露虚假以及存在误导性陈述(占比达25%),而后者主要是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课题组统计,在违规所涉及的事项当中总和占比达到三分之二以上的具有代表性意义的事项依次是“增、减持股达到5%”未停止增、减持股行为且未履行报告和披露义务(14%)、会计事项(13%)、经营事项违规(11%)、股权变动情况(9%)、环境违法行为(8%)、关联交易(7%)、非经营性占用上市公司资金(4%)、重大涉诉情况(3%)。
据叶晓华介绍,以上事项中既有传统常见并普遍存在的上市公司违规事项如未对股权变动情况尽到如实、及时的披露报告的情形,其中“增、减持股达到5%”作为股权变动的具有标志性的信号往往伴随着恶意收购等扰乱市场经济秩序的行为,成为上市公司最为普遍受处罚的事项。
研究成果披露,上市公司未及时披露的公司重大事项主要表现为“增、减持股份额达到5%”(未履行报告和披露义务,没有停止增、减持行为)等股权变动情况、财务数据、违法经营受处罚情况以及重大关联交易事项。上市公司披露虚假或严重误导性陈述的主要对象是财务数据。除传统经营管理事项违法违规这一受处罚的“传统大户”外,环境违法违规受处罚情形所占比例显著。
据了解,论坛年度主题为“法律服务供给侧改革”,由中国中小商业企业协会风险管理委员会、北京市律协公司法与法律风险管理专业委员会主办,龙龟管理咨询(北京)有限公司承办。
法制网北京12月18日讯

报晓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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