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阳新闻网欢迎您!

《狼图腾》剧组养狼引官司

2015-03-12 16:31:20 来源:北京青年报
欢迎订阅《信阳手机报》移动用户发送短信 XYSJB10658300即可开通 3元/月 不收GPRS流量费

本报讯(记者 杨琳)近日,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受理了上诉人北京爱马士马术培训有限公司与被上诉人中国电影集团公司制片分公司、北京紫禁城影业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纠纷一案。爱马士公司称,两公司负责管理的电影《狼图腾》剧组租用了其一处场地,但未完全支付场地租金。两公司则称,当时约定使用这处场地的前提是剧组租用爱马士公司的马匹,剧组已经支付租用马匹费用,无需再支付场地租金。据悉,此案一审爱马士公司败诉。

爱马士公司起诉称,2010年3月,因拍摄电影《狼图腾》需要租赁土地圈养狼只,狼图腾剧组(前期属紫禁城公司管理,后由中国电影集团公司制片分公司负责)与爱马士公司达成口头租赁协议,约定狼图腾剧组租赁爱马士公司名下位于顺义区李遂营镇一处场地,租金每月2万元,期限为不定期。此后狼图腾剧组开始在涉诉土地上建设围栏、狼舍等设施,并实际使用。截至2013年4月,狼图腾剧组仅支付6万元租金,剩余款项至今未付,故爱马士公司起诉至法院,要求解除双方之间租赁合同、要求制片分公司、紫禁城公司支付拖欠租金67万元并恢复土地原状。

制片分公司、紫禁城公司答辩称,双方之间不存在租赁合同关系,当时双方约定,狼图腾剧组可以在涉诉土地养狼,但拍摄电影时需使用爱马士公司的马匹。影片正式开拍后,狼图腾剧组实际使用了爱马士公司的马匹,并以不低于市场价的标准向爱马士公司支付了87万元,制片分公司、紫禁城公司无需向爱马士公司支付其他费用。

据悉,一审法院裁定驳回爱马士公司的起诉,现爱马士公司向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此案目前正在审理中。

 
编辑:@海荣 投稿
  • 报晓风
  • 信阳日报微信信阳日报微信
  • 掌上信阳微信
  • 信阳日报新浪微博
  • 信阳日报腾讯微博

请您文明上网、理性发言,并遵守相关规定。网友评论

验证码:

网友评论仅供其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信阳新闻网立场。

评论列表
还没有评论,快来抢沙发吧!
回到顶部

工信部备案:豫ICP备09044067号

河南省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01201517001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 编号:1910522

豫公网安备:41159002000089号

河南省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受理和处置管理办法

app手机客户端
信阳网络辟谣
订阅手机报 信阳手机报
拒绝野味 远离病毒 信阳手机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