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阳新闻网欢迎您!

侵犯著作权赔偿额上限拟提至500万元

2020-04-29 11:30:11 来源:经济日报
欢迎订阅《信阳手机报》移动用户发送短信 XYSJB10658300即可开通 3元/月 不收GPRS流量费

  4月26日,《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修正案(草案)》提请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受国务院委托,司法部党组书记、副部长袁曙宏对修正案草案作说明时表示,近年来,著作权保护领域出现的一些新情况、新问题,亟待通过修改完善著作权法予以解决。

  长期以来,由于著作权维权成本高,侵权赔偿数额低,执法手段偏少、偏软,我国著作权侵权行为难以得到有效遏制。

  著作权是知识产权的重要组成部分,为了解决上述问题,修正案草案从多个方面作出规定,加大对侵权行为的惩处和追责力度。对于侵权行为情节严重的,可以适用赔偿数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惩罚性赔偿,并将法定赔偿额上限由五十万元提高到五百万元。其次,增加权利许可使用费的倍数作为赔偿金额的计算参照,增加责令侵权人提供与侵权有关的账簿、资料制度。此外,增加著作权主管部门询问当事人、调查违法行为、现场检查,查阅、复制有关资料以及查封、扣押有关场所和物品等职权。另外,修正案草案还规定了滥用著作权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扰乱传播秩序行为的法律责任,进一步明确侵犯著作权损害公共利益行为的法律责任。(记者 曾诗阳)

编辑:@海荣 投稿
  • 报晓风
  • 信阳日报微信信阳日报微信
  • 掌上信阳微信
  • 信阳日报新浪微博
  • 信阳日报腾讯微博

请您文明上网、理性发言,并遵守相关规定。网友评论

验证码:

网友评论仅供其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信阳新闻网立场。

评论列表
还没有评论,快来抢沙发吧!
回到顶部

工信部备案:豫ICP备09044067号

河南省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01201517001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 编号:1910522

豫公网安备:41159002000089号

河南省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受理和处置管理办法

app手机客户端
信阳网络辟谣
订阅手机报 信阳手机报
拒绝野味 远离病毒 信阳手机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