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县检察院发出检察建议加强祭祀用品市场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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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来销售这些仿人民币的冥币和印有领袖头像的祭祀用品是违法的,我保证以后绝不销售此类祭祀品。”近日,新县一祭祀用品店老板在签订禁止销售印制有人民币图样及领袖头像的祭祀用品《承诺书》时说。
连日来,新县检察院积极开展生产、销售违规冥币等公益诉讼案件专项行动,联合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及中国人民银行新县支行对全县祭祀用品市场开展专项调查。调查中,新县检察院工作人员发现县城及周边乡镇都存在销售仿人民币、印制有已故国家领导人头像冥币等祭祀用品的现象,这种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币管理条例》《人民币图样使用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损害了人民币的严肃性,侵害了已故国家领导人的肖像权。
新县检察院依法分别向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及中国人民银行新县支行送达了检察建议书,建议依法全面履行职责,依法对生产、销售冥币上非法使用人民币图样等有损英雄烈士姓名、肖像、名誉、荣誉的商业经营行为加强监管,依法对该生产、销售行为予以警告或者处罚;与相关单位加强协作配合,强化源头防控,实行综合治理,建立长效机制,共同做好人民币图样保护、英雄烈士姓名、肖像、荣誉等保护工作。
检察建议发出后,上述两单位积极行动,加大宣传力度,对全县生产、销售仿人民币冥币、印制有已故国家领导人头像的冥币等祭祀品进行整治,要求相关个体工商户签订《承诺书》,杜绝此类现象的再次发生。(谭先伟 扶晓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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