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反工作纪律,舞钢市3名公职人员被处分
2016-06-03
21:01:57 来源:来源:清风平顶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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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查,在2016年1月4日、15日、19日等多次工作纪律检查中,邢鹏飞均不在岗,未签到,未履行请假手续。2016年1月26日,经粮食局领导办公会议研究,决定给予邢鹏飞警告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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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查,在2015年9月底到12月期间,胡彦哲因在郑州陪护患病的孩子一直没有在岗上班,也未履行请假销假手续。2016年3月11日,经武功乡政府班子会议研究,决定给予胡彦哲警告处分,并责令退回10月-12月的岗位津贴计3987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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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查,在2015年11月13日请假期满后,杨文平未进行续假,无故旷工一个月。2016年2月1日,经朱兰街道办事处主任办公会议研究,决定给予杨文平记过处分。(舞钢市纪委)

编辑:陈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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