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口原政法委书记贪污受贿获刑18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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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官员利用职务便利侵吞公款44万余元,索取或非法收受他人贿赂650万余元。4月23日,河南省纪委监察厅通报称,平顶山中级人民法院日前对周口市委原常委、政法委书记朱家臣贪污、受贿一案进行公开宣判,以受贿罪、贪污罪并罚判处被告人朱家臣有期徒刑18年,剥夺政治权利5年,没收个人财产60万元。
据法院审理,2007年1月至2013年12月期间,被告人朱家臣利用其担任周口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的职务便利,非法侵吞、骗取公款52.5703万元(2013年3月20日,朱家臣将其中8.27万元上缴周口市纪委廉洁自律专户);2002年至2013年,朱家臣分别利用其担任周口市委常委、统战部长、政法委书记的职务便利,先后索要或收受他人贿赂678.7972万元(2013年3月20日,朱家臣将其中24.73万元上缴周口市纪委廉洁自律专户)。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朱家臣利用职务便利侵吞公款44万余元,索取或非法收受他人贿赂650万余元,其行为已分别构成贪污罪和受贿罪,考虑到朱家臣承认所犯罪行、部分赃款赃物被追退、具有自首情节等情况,遂以受贿罪判处其有期徒刑15年,剥夺政治权利5年,没收个人财产50万元;以犯贪污罪判处其有期徒刑7年,没收个人财产10万元;两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8年,剥夺政治权利5年,没收个人财产60万元。
宣判后,被告人朱家臣表示不上诉。

报晓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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