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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港交警开展交通安全普法宣传

2015-10-09 17:08:17 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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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李代余 田连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有关条款对危险驾驶罪的内容做了调整,该修正案自2015年11月1日起施行。为确保辖区人民群众交通安全,明港交警大队积极行动,大力宣传刑法修正案有关条款。

该大队一是积极协调主流媒体开展专题宣传,并结合当地典型案例,以案说法,加强宣传报道。二是通过微博、微信等新媒体平台予以推送。并充分利用“双微”平台与网民进行互动。三是积极编撰朗朗上口、通俗易懂的交通安全宣传标语和口号,在辖区主要LED显示屏上循环滚动播出,切实增强群众交通安全意识。四是不定期向辖区机动车驾驶员发送交通安全手机短信,引导其文明参与交通。同时还积极印制、悬挂标语,努力营造出交通安全宣传的浓厚氛围。

编辑:陈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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