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阳新闻网欢迎您!

房东一房多卖房子到底该归谁

2018-05-23 17:47:48 来源:山西晚报 作者:张 磊
欢迎订阅《信阳手机报》移动用户发送短信 XYSJB10658300即可开通 3元/月 不收GPRS流量费

本报读者王先生说:“前几年,我买了一套二手房,交了80%房款。后来我发现他又在去年卖给了另一家,另一家的买入价格比我买的时候高得多。我们都签订了正式有效的购房合同,而我的房子已经走到转移登记的程序,这种情况,房子到底该归谁?”

“一房多卖”是指房屋所有人就同一房屋先后与不同的买受人签订房屋买卖合同,而几份买卖合同均合法有效。于是,这套房该归哪个买受人便成为一个难题。记者从律师处了解到,一房多卖在多份合同均合法有效的情况下,应当按照合同履行程度确定各买受人可请求履行合同的顺序,原则上,已经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的买受人可以优先要求继续履行买卖合同。在上述案例中,该读者有权优先要求继续履行买卖合同。

但在大部分“一房多卖”的情况下,多个买受人均未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则已经合法占有该房屋的买受人优先履行买卖合同。如果均未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又没有一位买受人合法占有房屋的情况下,应综合考虑各买受人实际付款数额的多少及先后、是否办理了网签、合同成立的先后等原因进行针对性判定。

编辑:@曲沛 投稿
  • 报晓风
  • 信阳日报微信信阳日报微信
  • 掌上信阳微信
  • 信阳日报新浪微博
  • 信阳日报腾讯微博

请您文明上网、理性发言,并遵守相关规定。网友评论

验证码:

网友评论仅供其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信阳新闻网立场。

评论列表
还没有评论,快来抢沙发吧!
回到顶部

工信部备案:豫ICP备09044067号

河南省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01201517001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 编号:1910522

豫公网安备:41159002000089号

河南省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受理和处置管理办法

信阳网络辟谣
订阅手机报 信阳手机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