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息县法院依法公开强制执行促执行和解

2016-07-12 21:02:45 来源: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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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告崔某某诉被告张某侵权责任纠纷一案,经息县人民法院判决生效后,张某未履行生效判决所确定的支付70000元赔偿款的法定义务,崔某某无奈,向息县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近日,息县法院执行局七名工作人员对该案开展了公开、强制执行,执行全程录音录像,并邀请当地基层组织人员到场见证执行。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张某在亲朋邻居的蛊惑下企图扰乱执行计划,他通过设立虚假转让协议,试图将法院之前裁定扣押的铲车转移到邻居张某某名下,此举被执行局工作人员通过走访询问相关人员识破,执行局当机立断将张某依法带到法院进一步询问,后张某认识到自己行为的严重性,主动认错、悔过,并配合执行。在执行现场,工作人员对张某存放在张某某处的一部鲁工930铲车和一辆摩托车进行拍照登记并出具扣押手续后,扣押到息县法院。第二天,被执行人张某及家人主动到息县法院与申请人崔某某达成和解。

这次执行行动成功解决了纠纷,有力震慑了拒不执行法院判决、裁定的“老赖”,彰显了法院打击老赖的决心和力量,受到社会民众的好评。

编辑:陈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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