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山县法院巧借一站式解纷机制化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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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以为到法院打官司需要花费很长的时间,没想到两个小时就解决了,真是太感谢你们了,诉前调解确实很方便!”申请诉前调解的周某激动地说。8月10日上午,本来打算到罗山县法院立案起诉的周某,在听完工作人员诉前调解的优势介绍后,立即向该院申请诉前调解,仅用了两个小时将矛盾纠纷顺利化解。
2014年5月,丁某向周某购买生猪,当时以资金周转不开为由先支付部分购猪款,余下9600元未支付。同年,丁某将自己种植的玉米以1900元的价格抵给周某,余下7700元仍属未支付状态,后经周某多次催要无果。今年8月10日,周某将丁某诉至罗山县法院,要求丁某偿还7700元欠款。
在罗山县法院立案庭,工作人员在了解基本案情后,结合今年8月1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实施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建设一站式多元解纷机制、一站式诉讼服务中心的意见》。通过评估认为此案有调解的可能,遂向双方当事人详细阐述诉前调解的优势,在征得双方当事人同意后,工作人员立即在法院调解平台填写案件相关信息,并通过该平台委派罗山县宝城街道调解委员会调解员主持调解该案。
调解员在法院调解平台受理此案后,立即赶到罗山县法院诉调对接中心,通知双方当事人进行现场调解,通过对当事人摆事实、讲法理,丁某当场向周某支付1000元,并与周某达成调解协议,承诺于2019年12月31日前将剩余欠款一次性付清。同时,双方向罗山县法院申请司法确认,如丁某不按照调解协议履行,周某可拿着经过法院司法确认的调解协议向罗山县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该院积极贯彻落实最高法的意见要求,积极探索建设一站式诉讼服务中心、一站式多元解纷机制等,有效减轻了案多人少带来的压力,把大量社会矛盾纠纷有序分流。
(尹 月)

报晓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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