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惩失信不手软 执行工作显成效
欢迎订阅《信阳手机报》移动用户发送短信 XYSJB 到10658300即可开通 3元/月 不收GPRS流量费
3月29日,浉河区法院执结一起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执行案件,申请执行人李某顺坐着轮椅和妻子一起来到该院执行局将从执行员手中接过33000元执行款。
据了解,被执行人张某明于2015年10月27日19时许驾驶起亚牌出租车沿茶韵路由西向东行驶至信阳市浉河区茶韵路与107国道交叉口路段时,与相对方向行驶的申请执行人李某顺驾驶的二轮摩托车相撞,造成李某顺颈部脊髓损伤,腰椎骨折,头皮裂伤,肺部感染,多处软组织挫伤的交通事故。经信阳市公安交通警察支队浉河勤务大队勘察现场,认定被执行人张某明负此次事故的主要责任,申请执行人李某顺负事故的次要责任。经信阳德正法医临床司法鉴定所鉴定意见书认定申请执行人李某顺为一级伤残等结果。
该院于2016年12月7日将民事判决书送达被告张某明,被告张某明逾期未履行判决书确定的义务。原告李某顺于2017年1月20向该院申请强制执行,该院执行局接到案件后,制定执行方案,对被执行人张某明名下的所有财产进行走访清查,并于2017年3月29日司法传唤被执行人张某明,告知其履行义务和拒不履行判决书要受到法律制裁的后果。被执行人张某明迫于执行工作的强大威慑力,将执行款交于该院执行局,此案执结完毕。
该院与公安、司法、工商、税务、国土、城建、银行等部门,建立执行工作长效联动机制,共同对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的被执行人予以严格限制。各联动单位积极协助法院办理查询、查封、扣押、冻结和办理过户手续,及时将不履行义务被执行人纳入全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严惩失信被执行人不手软,执行工作出成效。
报晓风
信阳日报微信
掌上信阳微信
信阳日报新浪微博
信阳日报腾讯微博
请您文明上网、理性发言,并遵守相关规定。网友评论
网友评论仅供其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信阳新闻网立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