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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州商住限购落地 新建商办不卖个人

2016-05-06 09:22:55 来源:和讯房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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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通州商住限购令终于落地。

  5月5日晚间,北京(楼盘)市政府发布《关于加强通州区商务公寓和商业、办公项目销售管理的通知》。

  通知中称,自5月6日起,对通州商务型公寓交易必须符合以下条件:没有住房的本市户籍家庭或单身人士、已拥有一套住房的本市户籍家庭、在本市没有住房且在本市连续纳税满五年的非本市户籍家庭。

  此外,对已拥有一套及以上住房的本市户籍单身人士及非本市户籍家庭、已拥有两套及以上住房本市家庭、纳税和社保不满五年的非本市户籍家庭将暂停出售商务型公寓,并且已购买的的通州区商务公寓将计入家庭住房套数。

  另外,该通知还规定,新建商业、办公项目应该按照规划用途销售,只能出售给企事业单位或社会组织,且上述单位购买后再出后,仍须出售给企事业单位或社会组织。换句话说,就是新建商业、办公项目不对个人出售。该通知发布前由家庭或个人购买的再次出售时,可按原规定执行。

  事实上,该通知将商务型公寓与商住做了明确区分,即个人仍可以购买商务型公寓,但需符合上述住房及纳税要求;而商业、办公类项目将严禁出售给个人。

  注意,这里的商业、办公类项目针对的才是我们所说的“商住类”项目。

  那么,商务型公寓与商住类项目的区别在哪里,严格来说应从土地用地性质来划分。

  根据我国城市规划管理部门根据城市总体规划的需要,我国用地性质大致分为2大类、9中类和14小类,其中有明确规定居住用地R和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B的区别。

  简单来说,商务公寓的产权性质为商务公寓,非纯写字楼,本质上是居住属性为主,兼具商务办公条件;而商住类项目,前身是商住类商业、办公项目,用地性质为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以商业办公立项,以商业办公形式审批,验收后再改成居住功能的用房。

  而从通州作为北京城市副中心的角度来说,是落实京津冀协同发展这一国家战略的重要内容,产业发展尤为重要,因此抑制非住宅类的商业、办公项目炒作,保持通州房地产市场健康稳定发展,让“商住楼”回归承载业态、为产业发展服务的本质就显得尤为紧要。

  中原地产数据显示,在北京历史出让的通州运河核心区地块大约10宗地块中,类型为F3类用地,其中商务型公寓楼总体比例占市场潜在供应大约在10%左右。

  “通州库存的商改住项目数量在6000套左右,整体看这些项目将受到影响。”中原地产首席分析师张大伟表示,因为要求企业购买,将影响起码60-80%的成交。

  成交数据显示,四月份通州商住房卖出5016套, 环比3月份1272套的成交量猛增近4000套,个别商住类项目均价最高达到4.5万元每平米。

  去年8月通州区出台《关于加强通州区商品住房销售管理的通知》后,通州纯住宅成交大幅受限,导致商住类住房成交过热,而早在去年9、10月份,就出现了不成文的对商住市场的限购规定,包括不能分割销售,单套成交面积必须要大等等限售条件。

  但随后该限制条件有所放宽,通州商住类产品成交再次出现过热势头,另据媒体报道,目前通州商品房可售住宅仅5538套,处于历史低位,相比去年初的1.2万套,下降了一半多,在此背景下,如不加控制,通州楼市极有可能出现失控的情况。

  上个月大卖的某通州区商住项目开发商对和讯房产表示,“通州商住限购后,短期内销量将大受影响,但预售价格等方面不会有太大调整,不过去化方式会有所改变,有可能改售为租,这也符合今天国务院会议上提到的鼓励发展租房市场的政策。”

编辑:陈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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