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阳新闻网欢迎您!

机动车尾气排放 不达标须强制维修

2017-02-09 11:58:53 来源:中国质量报
欢迎订阅《信阳手机报》移动用户发送短信 XYSJB10658300即可开通 3元/月 不收GPRS流量费

据来自环保部门的消息,为真正控制尾气污染,近日,湖南长沙市环保局和交通运输局联合下发了机动车(I/M)实施方案的通知。据悉,截至目前,江苏、陕西和南京、西安、宁波等省市相继出台了汽车检测与维护I/M制度

据了解,2014年,交通部、环境保护部提出拟在全国开展汽车检测与维护I/M制度。所谓I/M制度是指对在用机动车进行排气污染检测,经检测不符合排放标准的予以强制维修,使其符合排放标准的污染防治措施。

统计数据显示,目前长沙市的机动车已达230万辆,且以每年18%的速度快速增长。这带来的不仅是汽车尾气,还增加了空气质量改善的难度。根据环保部门2016年的监测分析,长沙市PM2.5三大“元凶”为机动车尾气、燃煤和扬尘,机动车排气污染是长沙市大气污染的重要因子。

根据长沙市I/M制度实施方案,今后,对环检结果超过规定排放标准的机动车,应委托具有机动车排气污染维护能力的M站进行维修,由I站向所有车辆发放机动车排气污染超标治理维修告知单。M站维修完成后,通过I/M制度管理信息化平台及时上传维修记录和数据,并向托修人出具维修竣工出工合格证。环保检验机构(I站)通过I/M制度管理信息化平台接收到车辆维修竣工信息后,才能对车辆进行复检。通过实现排放检验机构(I站)和维护站(M站)之间的信息数据共享和数据交互,实现对尾气排放超标车辆的闭环管理,保证I/M制度真正有效的实施。

目前,长沙共有25家机构取得了环保部门的资质认可,可以进行在用机动车环保检验。

编辑:陈强
  • 报晓风
  • 信阳日报微信信阳日报微信
  • 掌上信阳微信
  • 信阳日报新浪微博
  • 信阳日报腾讯微博

请您文明上网、理性发言,并遵守相关规定。网友评论

验证码:

网友评论仅供其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信阳新闻网立场。

评论列表
还没有评论,快来抢沙发吧!
回到顶部

工信部备案:豫ICP备09044067号

河南省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01201517001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 编号:1910522

豫公网安备:41159002000089号

河南省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受理和处置管理办法

app手机客户端
信阳网络辟谣
订阅手机报 信阳手机报
拒绝野味 远离病毒 信阳手机报